现在时间是:2018-12-27 6: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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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佳)《四川省阆中古城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提请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作为我省首部历史文化名城条例,《四川省阆中古城条例》至今已实施14年,对阆中古城的、管理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阆中古城面临范围与古城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现实需要等新情况、新问题。“为国家法制统一,进一步完善古城管理机制,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古城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确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省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在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 扩大古城范围是修订草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修订草案起草过程中,“山、水、城”一体和“历史、文化、”全面的,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第十四条的,条例修订草案第将条例的“重点区”“建设控制区”的表述,修改为“核心区”“建设控制区”,并根据整体性的需要,增加了“协调区”,将城周山体、水域纳入一体。 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古城管理机构及其职责,阆中古城管理机构履行古城管理具体职责,可在古城核心区行使规划建设、噪声、安全生产、消防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在常委会分组审议中,此条修改被普遍认为可以避免过去各个部门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问题,更好发挥对古城的监督管理作用。 修订草案还建立了古城名度。有关人员在征求意见和实地走访中了解到,一些我的真实献妻经历古城居民、外地游客对古城区范围内应当受的具体对象认识模糊,不利于古城古迹的工作有效开展。为此,参考省外立法经验,修订草案了古城名度,对进入名录的对象设置标识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考虑到随意修缮是当前影响甚至古城风貌的主要原因之一,修订草案规范了对古建筑、古民居的修缮行为,明确,古城核心区内的修缮活动应当符合阆中古城各类规划,同时也要符合阆中市人民制定的阆中古城维修规范的要求,确保古城完整性、真实性和统一性。 《四川省阆中古城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提请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古城管理机构及其职责,阆中古城管理机构履行古城管理具体职责,可在古城核心区行使规划建设、噪声、安全生产、消防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www.hengpuna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