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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旅游新闻作品推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3-31 5:05:54 人气: 标签:河北旅游资讯网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旅游新闻作品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旅游发展委员

  为深入宣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引导全省新闻和新闻工作者大力宣传我省旅游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展示河北大地上绚烂璀璨纷繁悠久的伟大历史文化,不断创新创优,提高旅游新闻报道质量,助推旅游业发展,为奋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征程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开展2017年全省优秀旅游新闻作品推选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成 员: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定州、辛集)旅游发展委员会(局)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管负责人。

  组委会设综合组和评审组。综合组设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络处,负责资料汇总和审核组织工作;评审组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及新闻领域专家学者构成,负责各项作品的复核推选工作。

  (三)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刊播的旅游类新闻作品。

  (一)消息类作品:迅速报道旅游业事实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类消息和、电视、网络类消息。

  (二)专题类作品: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连续性报道等表现手法对旅游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类综述和、电视、网络类专题节目。

  (四)网络类作品:旅游新闻网络专题,旅游新闻APP、微博和微信号,原创旅游深度报道等(旅游市场宣传推广等网络活动不包括在内)。

  (五)旅游报道组织:积极关注并支持旅游工作报道,在2017年成功策划组织一系列重点报道的新闻单位和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均可参评。

  5.消息类文字作品不超过1000字,、电视作品不超过5分钟;专题类文字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电视专题类节目单集在5分钟以上。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叙事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3.图片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概括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4.网络新闻作品要求旅游主题鲜明,风格独特;作品设计创新点突出;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用户使用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有机统一。

  5.旅游报道组织要求该单位在2017年度旅游新闻作品报道组织策划工作中表现突出,宣传报道活动在全社会和行业内引发较大反响和良好效果。

  设数额不超过50个。其中,一等不超过10个;二等不超过20个;三等不超过20个;旅游报道组织不超过5个,并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名义制发荣誉证书,给予获单位及个人适当物质励。同时,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优秀旅游新闻作品评选。

  1.中央驻冀新闻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作品。消息类、专题类、图片类、网络作品,每类作品每单位限报2件。

  2.省直新闻向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推荐作品。消息类、专题类、图片类、网络作品,各单位每类作品限报2件。

  3.各市新闻及新闻网站向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推荐作品,由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统一向组委会综合组(省记协联络处)报送参评作品。各可推荐每类作品2件。各市可推荐1家旅游报道组织候选单位。各设区市(定州、辛集)旅游发展委员会(局)协助做好推荐工作。

  4.各新闻单位要填写优秀旅游新闻作品组委会统一印发的推荐表(可从长城网或者河北旅游政务网下载)。省直新闻加盖本单位公章,各地新闻加盖设区市(定州、辛集)旅游发展委员会(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和本单位公章报活动组委会。

  5.文字类作品参评,应提供作品(剪报原件1件和清晰复印件15份)及参评作品文字稿的电子版(光盘);、电视类作品参评,应提供相关音像资料(光盘)及作品文字稿电子版;图片类作品参评,应提供单幅作品或组照原样报(刊)1份,及原底片洗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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