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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成都10月7日电记者杨傲多去年9月至今年8月,四川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2件221人,审结95件195人。 据四川省高级有关人士介绍,全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数量明显增长;涉案食品、药品涉及面广;多数案件具有“低、小、散”特点;案件认定难度大。 据了解。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四川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8件206人,2014年同比受理案件数上升43.6%,人数上升7.3%。从受理的案件看,涉及“毒豆芽”、“病死猪肉”、“假冒牛肉干”、“硫磺熏竹笋”、“工业化学品发制水产品”、“香精、色素勾兑芝麻油”等食品,还涉及到“沉香中药饮片”、“平喘、壮骨、活血胶囊”、“蚂蚁天麻胶囊”等药品,涉及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记者发现,在这些案件中,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并不多见。全省审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大多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户或小私营业主犯罪案件;危害药品犯罪案件主要系零售药店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非法进货后予以销售。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大多数为共同犯罪案件,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隐蔽性强、查处难度较大。特别是进入零售流通领域后已分散、消耗,导致机关取证难。网络已成犯罪的重要销售平台,不易取证,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一些困难。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延伸内容: |